摘要: |
中国法理学乃至法学研究不断转型升级的学术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史。二者之间存在着正向函变关系:一方面,法治实践在价值理念、制度建设、运作理路等方面的变革创新,为法理学研究提供了动力基础;另一方面,法理学研究通过在理论基础、研究主题、研究聚焦等维度的转型升级,为不断变迁的法治实践做出了理论因应。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转变,我国的社会生活和法治建设已然进入新时代,而法理学研究也正在逐步迈向“法理”的理论自觉时代,并在内在品性、外部特质、思维属性等方面逐渐呈现出法理化、回应性、思辨性特征。总之,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这无疑既是法理学得以发展的规律性启示,也自然是发展“中国的”法理学的必由之路。 |
关键词: 法治实践 法理学研究 转型升级 “中国的”法理学 法理 |
DOI: |
|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18JF2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17VHJ00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15MZD042);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16SFB3009)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