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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航起义”后,为争夺滞留香港的两航资产,陈纳德和美国民航公司将两航问题法律化,先后上诉至香港最高法院和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衰落的英国不甘心放弃大国地位,试图利用“仲裁者”的身份影响东亚局势。香港最高法院两审均判美国民航公司败诉,但强调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只是获得两航资产的“占有权”而非“所有权”,意在阻止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国有化的方式没收英国在港资产。“两航案”与英国工党政府“承认新中国”的对华政策密切相关,被认为是英国向新中国“释放善意”的机会,因此遭到国内反对党的批评,受到美国的压力。保守党在1951年大选中获胜,致使英国对华政策转向。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最终将两航资产改判给美国民航公司。“两航案”是英国尝试平衡中英关系和美英关系的典型案例,也具象地展现了在英国政治体制下法律如何独立于政治,又如何服务于政治。 |
| 关键词: “两航案” 两航起义 陈纳德 香港最高法院 英国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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