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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法理念的凝炼与阐释——台港澳地区公司法近年改革与发展的启示
周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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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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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必须跳出“法律稳定性”的思维定势,要基于公司法需要经常性修改来考虑。公司形式的变化,要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在制度上要有眼于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平衡”,并从动态上把握公司法构建的法人治理机构。
关键词
:
公司法修改
台港澳地区
法人治理结构
DOI: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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