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最高法院与全国人大的关系是我国宪法规范的主要范畴,从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关系的宪法设计来看,全国人大监督权的行使与最高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对立。但是,最高法院与全国人大关系的宪法设计和《法院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支撑下二者关系的实践运作之间,却存在一定的不协调。这种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司法制度的设计、对法院地位和功能认识以及近些年来社会公众对法院系统腐败现象的认识,有着密切的关系。相应地,我国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关系的发展,应当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谋求宪法权威的树立、法院独立审判的保障和法官任免、监督机制的完善。 |
关键词: 监督权 最高法院 全国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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