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村民政治参与的合法性来源于宪政制度自身的本质。这种合法性首先表现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宪政体制下公民自身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表现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是行使这种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但是, 目前宪政体制下村民政治参与面临干扰:村民自治实践遭遇着法律上的空白点和盲区;村民政治参与的“意思”表达缺乏独立性和真实性;村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偏低等等。宪政条件下村民政治参与的路径在于:要进一步完善村民政治参与的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和运行机制,把村庄村民政治参与的程序化作为载体,要加强村民政治参与的法律文化理念的培育,要依法打击破坏村民政治参与权利的违法行为等等。 |
关键词: 村民自治 政治参与 宪政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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