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总体而言,网络传媒对现代司法有积极的影响,它使司法宣传的受众范围更广;使司法信息的传递速度更快;使司法议题的设置领域更广;使司法文化的表现形式更多;使司法公正的推动力度更强;使司法部门与民众的互动更加频繁。同时,网络对司法也有诸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具体体现在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效率和司法独立的削弱上。 |
关键词: 网络传媒 司法文化 互联网 议题设置 司法权威 |
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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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公众对媒体的接近权理论是美国学者J.A.巴隆在《接近媒介——一项新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一文中首先提出的。参见张春朗、周怡《受众参与的深入与媒体活动的勃兴》,载《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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