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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发展民本经济意味着超越将“人民”个体与总量、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割裂和对立的传统思维方式,摒弃“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个人服务”的思维定势,因为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是对“人民”及其利益的虚置化和抽象化。之所以强调将人民个体与总量、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在于个体是总量的基础,总量是个体的整合,所以,民本经济既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理论的光大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是对行政主导经济和物本经济的超越。根据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和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加快我国民本经济建设必须围绕“权为民所授,利为民所谋”,以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与时俱进,针对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面临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由做民众的“父母官”转为做民众的公仆或受托人;由“恩赐”民众转为落实、保障民众权利;由重治民轻治吏转为重治吏善治民;由敬畏权力、关系转为敬畏法律、制度;由片面对上级负责转为对民众负责。 |
关键词: 民本经济 “人民”个体 经济新常态 中等收入 经济社会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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